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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关于建设创新功能型平台的管理办法

上传日期:2020-8-12 浏览次数:177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6号)、《上海市建设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行动方案(2018-2020年)》(沪府办〔2018〕34号),深入推进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强化示范区产业创新功能,闵行区与国内外高校、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共建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创新功能型平台,培育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制定本区建设创新功能型平台的管理办法。

第二条(管理对象)

本办法所指的创新功能型平台,是指由闵行区政府与国内外高校、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的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功能型平台,主要分为研发与非研发两种类型,研发类功能型平台主要开展关键技术和产业化应用研究,非研发类功能型平台重点提供产业创新创业服务。根据当前市级层面支持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自下而上”的建设模式,符合《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沪科规〔2018〕1号)基本条件,区政府支持在本区牵头建设人工智能、军民融合等领域的创新功能型平台,支持平台申报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

第三条(组织管理)

(一)上海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暨上海南部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创新功能型平台推进工作。

(二)闵行区科委负责平台建设及扶持资金的管理,相关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区科委负责扶持资金的绩效自评价。



第二章  平台功能

第四条(功能建设)

(一)成果转化功能建设。支持平台将高校、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相关领域重要的成果在平台上进行转移、转化;支持平台主体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而进行的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产业;支持高校、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承担的国家级重大专项和获得国家级、市级科技进步奖励的成果、国内外顶尖专家完成的各类符合本区产业定位的科技成果优先在本区转化和产业化。

(二)创新引领功能建设。支持平台针对闵行主导产业引进和建设国内外优质产业创新资源,引进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注册落户本区。支持平台围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联动高校和产业界的创新资源,举办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成果对接、创新创业、产业发展等活动,提升在产业创新领域的影响力。平台要积极申报并承担国家级、市级重点科技项目和市级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

(三)产业孵化功能建设。支持平台加强与国内外龙头企业合作,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实施成果产业化;支持平台建设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支持创新团队创业,培育孵化相关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形成产业集聚。

(四)产业服务功能建设。支持平台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为本区企业服务,促进国内外高校、龙头企业、院所与本区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平台以龙头企业为核心,联合高校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组建产业创新联盟,促进企业间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技术产品定制服务外包。支持平台建设研发与转化的科学装置、工程化平台、工艺试验线、数据标准库等,为本区企业提供研发与转化专业服务。

(五)人才培育功能建设。支持平台围绕本区产业需求,引进国内外优势学科团队到平台进行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为闵行区企业研发人员开展培训与指导,培育和集聚相关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第三章  平台管理和资金使用

第五条(管理服务)

区科委等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平台运营主体的联络服务和沟通协作,对平台建设和运营实行全过程管理,对平台建设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须及时报请领导小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服务平台在本区的建设,支持平台申报国家级、市级相关资质和项目,支持平台做精做专。

第六条(资金使用)

平台主体根据工作推进计划制定扶持资金预算,提出扶持资金申请,区科委负责扶持资金的申请受理和拨付兑现。专项扶持资金应当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禁弄虚作假骗取专项扶持资金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有关纪律的行为。对于不按规定配合进行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监管的平台主体,将延缓拨付其扶持资金。对违规使用专项扶持资金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除限期收回专项扶持资金外,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平台主体和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财务监督)

区科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平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参与资金审核,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作为确定补贴资金额度的依据。区科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审计情况。

第八条(考核评估)

区科委等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给予资助的功能型平台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根据区政府与其约定的建设方案中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评估指标进行管理考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功能型平台的整体运行和建设成效进行绩效评估。每年年底对平台建设任务和指标的完成情况的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下一年度扶持资金操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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